在枣庄为他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如何处理?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22-03-14 03:00:08

原标题:在枣庄为他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如何处理?

在枣庄为他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如何处理?

(1)为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提请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回提取贷款款项本息,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职工为他人编造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将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免责声明金鼎黄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鼎黄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标签:公积金贷款 贷款

收藏打印RSS

上一篇:枣庄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如何办理?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阅读 征信报告中出现哪些情形,会影响青岛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格?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余额倍数有哪些规定? 申请青岛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哪些规定? 外地户口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无限制? 如果衔接起来满12个月可以申请青岛公积金贷款吗? 为什么不正常缴纳,不能申请青岛公积金贷款?贷款资讯房地产最新消息:西安整治楼市销售乱象 “团购局”引退款争议房价最新消息:宗庆后呼吁把房价降下来 要让年轻人有房住校园借贷:“永远在线的妓院”网络借贷平台下半场 得优质资产端者得天下11月贷款社融数据双双超预期 房贷仍居高位昆明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人员予以公告催收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