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误区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6-08-08 14:42:10

原标题: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误区

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误区?公积金贷款因利息低、还款方式自由等优点深受购房者青睐,已然成为广大工薪阶层的买房首选方式。公积金使用是每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权利,但是公积金的使用是有规定的,不是购房者想用就能用的,购房者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利用公积金?在这里,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有一些人认为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的福利,理所当然可以用来支付购房的首付,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公积金是必须先使用以后才可以提取的,所以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是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买房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公积金是不能互相使用的,在住房住房公积金购房的问题上,是按两个家庭算的。有些朋友说有一些城市是可以互用的,但是我所了解的大部分城市在这个问题上都是不行的。

具体的规定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不是购房人是不能够申请贷款的,如果以子女(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父母)的姓名必须写入购房的买卖契约或产权证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父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是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如果是建造,翻建或者是大规模的修建,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这些都是可以提取的。但是装修大部分的城市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误区四: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有上限的,这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来计算贷款额,是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和缴存额比例来计算的,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如果超出公积金的上限的话,就只能用公积金组合贷款来解决问题,这项政策目前很多城市都可以实施。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是不可以超过房款总额的,比如说,你贷款买的房总价是30万,但是你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你就只能提取30万的公积金,剩下的公积金是不可以提取的。

误区六:结清公积金贷款前再次使用

夫妻双方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前不可再次使用。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的。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那么在政策上是允许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且仍可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如果能谨慎留意,避开公积金贷款的这些盲区,相信大家的购房之路会跟轻松一些。

以上是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误区”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的贷款知识敬请关注金鼎黄金网。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