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贷款”反映底层公职人员的权利困境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5-05-04 22:25:46

原标题:“被贷款”反映底层公职人员的权利困境

镇卫生院用职工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用于建设“康复中心”,现任院领导称是县卫生局的指示,然而卫生局否认。前任院长已退休,卫生局称不知情,而更不知情的职工们却因法院的支付令,每月工资悉数被划走……20名卫生院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问题,竟成了“一地鸡毛”。

认为,法院仅凭一份签着贷款人姓名的手续便下达的支付令,是否草率,值得商榷。按理说,“被贷款”的职工完全可以提起申诉,向法院证明清白;还可起诉,甚至向警方报案,追究单位和公积金部门冒用个人名义,伪造住房协议骗取公积金贷款的违法行为。

然而现实语境下,“职工受害人”这种权利,很大程度只具有理论意义。首先,职工与单位、卫生院与卫生局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一种“下级”不敢造次“上级”的关系。公职人员为了维护依附在公职上的各种利益,不方便得罪单位或领导;下级干部为了保官位以及附着于官位上的利益,更不敢违抗上级。这也是卫生院领导对卫生局的指示唯命是听 —— 不问是非,领导敢于不经职工同意就以其名义贷款的原因所在。

“被贷款”情况,在一些乡镇中小学校更多。而不管是“被贷款”,还是“被捐款”,反映的都是小公职人员的权利困境,本质问题是法治困境。而这种问题也考验着地方响应依法治国的诚意。

如果推进依法治国的态度是积极的,可以将“被贷款”之类的“权利困境”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研究如何突破,以推进法治进程。而如果“依法治国”在地方只是一种口号,问题恐怕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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