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政策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9-25 14:35:43

原标题: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政策

在北京购房人在购买第二套房时,只要人均首套住房面积在29.4平方米之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近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调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将二套房贷款的执行标准从2012年的28.81平方米上调至29.4平方米。

通知称,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北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调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的标准,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据了解,2012年本市所执行的标准,是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以正常的三口之家计算,此次政策调控后,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原来的86.43平方米居住面积标准增加了1.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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