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降低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8-21 10:49:44

原标题:内蒙古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降低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区将着力落实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降低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除登记费和工本费外,登记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继续使用同一抵押物申请贷款抵押登记,距上一次登记未满2年的,登记费减半收取。评估机构收取的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不得高于现行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的50%。

据了解,自治区内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区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可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贷款贴息。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达到贷款总量50%以上的,通过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将金融企业涉及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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