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莫名其妙“被贷款”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7-29 15:54:22

原标题:晋城:莫名其妙“被贷款”

因“被贷款”而被某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达6年之久,奔波了一年多,交涉了无数次,却依然不能改变“被贷款”的“事实”,李晋(化名)不知道自己在这个“黑名单”上还要呆多久。

事件

偶然得知背了55万元债

去年夏天,家住市区的李晋,同意给一个朋友当贷款担保人。俩人去某金融机构签字时,李晋的信息通不过,原因是“担保人有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李晋蒙了:“我从来没有贷过款呀,不可能吧?”但信贷管理系统显示的“事实”是:李晋有三笔欠款。

李晋查了一下,他的“欠款”情况如下。一笔9.5万元,贷款申请日期是2008年7月29日,还款日期为2008年11月29日。另外一笔9.8万元,贷款日期是2009年3月16日,到款日期为2010年2月20日。两笔贷款欠息已达16万余元。还有一笔是他给毕树平担保贷款,金额为9.8万元,欠息已达9.9万余元。李晋说,他所认识的人里面,并没有叫毕树平的人,他也从来没给任何人在金融机构担保过。

“本金加上利息共55万多元,毫不知情就背了这么多债务,搁谁身上也受不了。最重要的是名誉无价呀!莫名其妙就进了‘黑名单’,今后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事呢!”李晋非常郁闷地说。

原因

金融机构身份核查不严

记者联系了李晋“被贷款”的金融机构,负责纪检的领导说:“原先我们系统的电脑没有联网,对贷款人的身份核查不严,管理上也存在问题,所以,李晋这种情况,确实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为此,我们开除了一个员工,停职了一个员工。但用款人现在进了监狱,这些欠款由谁来出?我们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

据这位领导介绍,今年第三季度,他们将进行改制,到时将对不良贷款进行集中处理。这也就意味着,在改制之前,李晋“被贷款”的事还是没法解决。

李晋说:“莫名其妙被贷款,本来就是他们工作的失误,结果还推来推去不解决,真气人。”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李晋被冒名贷款,与这家金融机构的机制有关,存贷款与业务经理的奖金挂钩,有些业务经理为了完成任务,贷前贷后审查不严格,这就造成了很多呆账和死账。

律师

被冒用身份贷款或担保无效

虽说这家金融机构并没让李晋承担还款责任,但李晋还是不放心?

记者就此咨询了涛瑞律师事务所的王潞潞律师。王律师建议,李晋在向上一级金融机构反映问题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应该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该金融机构,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恢复个人名誉,消除或变更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

另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办理贷款或者担保,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银行办理这些业务,都是需要本人签字的。虽然侵权人要承担相关责任,但被侵权人如果无法证明不是本人的签字,不但要背负不良记录,可能还要负担他人的还款。所以,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随意外借,避免带来麻烦。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