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农村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5-06 17:37:24

原标题:几种农村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

几种农村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

(一)农村信用社模式

目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主导模式是农村信用社模式,该模式是小额信贷业务的中坚力量。

1.农村信用社模式的优点:

管理经验优势。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按照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转变经营理念,在管理模式、内控制度、经营思路上都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经营与管理。

网点优势。随着农业银行退出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农村主力军地位逐步体现,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和更广泛的金融服务空间。

人才优势。农村信用社有一支比较成熟的农村信贷员工队伍,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人才保证,对农村各种信息看得准、反应快,为农村信用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2.农村信用社模式的缺点:

坏账风险。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截至2003年初,全国信用社系统的不良贷款达到514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7%,另外,己有19542家信用社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资不抵债的分支机构占信用社机构总数的55%,远远超出一些金融安全的指标。

利率风险。一般情况下,农村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利率需要达到基准利率的4倍,这样才能覆盖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农村信用社由于最高贷款利率被限定为基准利率的2.3倍,因此很难用利率工具覆盖小额信贷的风险。利率管制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信息风险。农村信用社缺乏核查农户信用信息及身份信息的有效手段。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正处在逐渐完善阶段,而且只限于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信系统的建设,对农户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还没有具体规划。

(二)政府贴息小额信贷模式

1.政府贴息小额信贷模式的优点:一些政府机构或政府支持的小额信贷项目一直在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模式中占重要地位。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政府的权威和政府的力量,可以在短期内解决一些农村中的突出问题。

2.政府贴息小额信贷模式的缺点:政府小额信贷模式本身的失灵。政府推行个人小额贷款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以政府为主体的小额信贷模式,如贴息小额贷款等。由于政策的最终决策者是政府,并是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使模式本身的合理性具有不确定性。

政府的寻租活动。当政府干预市场时,会形成副产品——寻租,寻租的特点是不增加任何新的社会财富,单纯改变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扭曲资源配置。

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由于公共物品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政府机构的本性,使它们提供公共物品难以达到应有的高效。

(三)乡村银行模式

我国的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商业化模式,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和组织系统。

1.乡村银行模式的优点:

民间社会资本优势。乡村银行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其民间性,即充分动员民间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民间的社会资本是民众在长期解决乡村问题的过程中自发产生的用以摆脱困境的制度安排。

灵活的联保方式。乡村银行模式名义上不要担保,但实际上小组成员相互之间用人格进行担保,是一种联保制。

利率优势。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政策是对其比较有利的一项政策,可以在不超过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四倍内由法定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2.乡村银行模式的缺点: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储户利益,我国目前的小额信贷机构一般实行“只贷不存”的机制,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使其只能以股东自有资金或接受捐赠的资金作为小额信贷的资本金,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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