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6月起公贷最高36万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4-11 09:55:31

原标题:佛山6月起公贷最高36万

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佛山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至36万元,比先行的30万元最高额度提高了6万元,该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

2007年以来第三次调高额度

这是佛山市2007年以来的第三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2007年的20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3年7月从26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公布了2013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财务和管理情况。截至2013年年底,佛山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10335家,累计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职工97.28万名,累计归集资金377.46亿元,归集余额126.85亿元,其中2013年全年归集资金76.32亿元。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贷款申请人须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或以上,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条件沿用此前实行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条款。

公积金租房仍占少数

《通告》显示,2013年佛山住房公积金使用或提取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渠道:构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租房、退休注销、转出市外以及终止劳动合同注销提取。其中构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使用提取的比例最高,提取金额53.18亿元,占提取总额93.19%;使用最少的则是租房提取,佛山仅有503名职工去年使用公积金租房,占比0.09%。

佛山早在2009年7月起就规定:租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但记者查阅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近几年的年报发现,真正申请且成功的人并不多。2009年,在佛山将公积金用作租房支取的有34人次,涉及金额300万元;2012年,公积金租房提取2800万元,占0.06%。

拥有350多万外来人口,佛山房屋租赁市场非常火热,但记者走访调查却发现,对于使用公积金租房一事,绝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可以使用,只有少数人表示知道,但由于手续过于麻烦,不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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