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可贷款缴社保费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3-09-16 11:39:01

原标题:吉林市可贷款缴社保费

缴费困难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不能足额缴费,就不能及时享受到养老金待遇。即日起,吉林市这部分参保人员不用发愁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他们可用贷款的方式一次性补缴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后按月偿还贷款。

9月15日,记者在市社保局获悉,市社保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通力合作,开办了商业贷款缴费业务,参保人员享受贷款基准利率和最低承保费率。

这是市社保局推出的惠民新举措。

续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即可申请 额度自定

凡本市户籍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以个人身份续保后,因生活困难中断缴费、申请贷款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均可自愿申请贷款,缴纳养老保险欠费。

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用于缴纳本人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待遇前所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市社保局公布的缴费档次,自主选择贷款额度,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偿还期限内养老金总额。贷款人自开始享受养老金当月起进入贷款偿还期,以养老金存折为质押,每月从市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中预留基本生活费后的其余养老金用于偿还贷款,需保证5年内还清。

经初步预测,贷款缴费5万元的,按目前利率享受养老金后每月应偿还贷款本息为1000元左右。

市社保局开通绿色通道

凭身份证等资料可办理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配偶或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市社保局在1号业务大厅设立贷款缴费业务窗口,提供面对面服务,简化经办环节,避免参保人员的奔波之苦。参保人员可在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待遇年龄前两个月,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市社保局贷款缴费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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