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决定保单贷款额度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3-09-13 11:50:11

原标题:现金价值决定保单贷款额度

时下,在银行、典当之外,遇到资金周转难题,人们还有一个能解燃眉之急的渠道,那就是保单贷款。作为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它是指投保人与险企约定一项保险条款,当有资金急需时,投保人可以具有储蓄性质的长期人寿险保单作为质押物,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后者在保单已经具有的现金价值(即保险到期或退保时,投保人能从保险公司拿回的钱)的范围内,向投保人提供贷款。

根据四大上市险企前不久发布的2013年半年报数据,其客户保单贷款余额均大幅增加。如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人寿的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491.09亿元,比年初增长逾92亿元。中国太保的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68.73亿元,比去年底的57亿元增长近12亿元。新华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金额达53.6亿元,比去年末的38.66亿元增长近15亿元,增幅高达38.6%。

当然,在知道保单也能用于质押贷款后,很多还没“尝过鲜”的投保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保单贷款的额度。此间,有人以为保单贷款额度是根据自己所交纳的保费来计算。实则不然,文首已经说了,决定保单贷款额度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一点有明文可循,根据保监会2011年7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具有现金价值的个人长期险保单投保人提供保单贷款服务……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福建保监局因某寿险公司存在误导投保人的行为,对其做出处罚,缘由在于该公司将保单贷款描述为按照所交保费的80%贷款,与条款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不符。由此,为避免因自身误解或遭遇代理人误导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有保单贷款需求的投保人就需长个心眼,谨记现金价值才是保单贷款额度的参考指标,且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规定的贷款金额大多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80%。对此,投保人可通过保险合同里的现金价值表来查询,以某保险公司一款交费期10年的投资型险种为例,年交2万元,第1、2、3个保单年度对应的现金价值分别为11656元、28394元、46080元。按照现金价值80%的贷款额度,投保人分别可贷款9324.8元、22715.2元、36864元。

此外要提醒两点事项,其一,保单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目前各保险公司的保单贷款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持平或略高,当前银行6个月(含)贷款利率为5.6%,大部分险企执行的标准在5.6%-6.5%之间。对此,有贷款需求的投保人需心中有底。其二,如果保单正在自动垫付中,或已作担保、挂失、失效、冻结处理,以及已申请理赔或正在理赔,保险公司均不受理保单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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